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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

发布:2017-09-27 16:46,更新:2010-01-01 00:00

一、 办理该资质的目的:

1.按照国家有关规定,从事涉及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业务的单位,须经保密工作部门审批,并取得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,方可从事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业务。为进一步加强对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的规范化管理,确保国家秘密安全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》和有关法律法规,制定本办法。

2.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分为甲级和乙级两个等级。甲级资质单位可以在全国范围内从事绝密级、机密级和秘密级信息系统集成业务。乙级资质单位可以在注册地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机密级、秘密级信息系统集成业务。

二、 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业务种类

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业务种类包括:系统集成、 系统咨询、软件开发、综合布线、安防监控、屏蔽室建设、 运行维护、数据恢复、工程监理,以及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审查批准的其他业务。

三、 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等级

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分为甲级和乙级两个等级。

甲级资质单位可以在全国范围内从事绝密级、机密级和秘密级信息系统集成业务。

乙级资质单位可以在注册地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机密级、秘密级信息系统集成业务。

四、企业申报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认证申请,应向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提交申请书

企业单位应当提交以下材料:

1.工商营业执照正本、副本;

2.组织机构代码证书;

3.公司章程;

4.验资报告及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;

5.生产经营场所产权证书或者租赁合同;

6.保密行政管理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;

事业单位应当提交以下材料;

1.事业单位法人证书;

2.组织机构代码证书;

3.办公场所产权证书或者租赁合同;

4.保密行政管理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;

申请企业递交申请材料,保密行政部门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材料审查,企业通过通过书面、现场审查和专家评审后,才可授予资质决定


联系方式

  • 地址:天津 天津市河东区津塘路174号院内红旗楼231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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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经理:桑
  • QQ:572203541
  • Email:572203541@qq.co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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